硕博士购房补助

2021/08/31

政策内容:对到我市企业就业和首次到我市自主创办企业、取得学历和学位的全日制博士、硕士研究生,在滨落户首次购房(已缴纳契税)的,分别给予20万元、5万元购房补助,分3年发放到位。

适用对象:到滨州企业就业和首次到滨州自主创办企业的全日制博士、硕士研究生。

申领条件:1)2018年12月11日起,到我市企业就业和首次到我市自主创办企业的全日制博士、硕士研究生且取得相应的学历、学位(含经教育部认证的海外学历);(2)在滨落户,并在滨州市范围内购买家庭第一套住房(家庭成员范围包括本人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)。购买新建商品房的,以首次网签备案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和缴纳契税为准;购买存量房(二手房)的,以不动产权证为准;(3)到企业就业的,与企业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,并在我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(须含养老保险);依法独立创办企业或参与创办企业的,正常缴纳社会保险,且在企业占股比例不少于30%。

申报方式和流程:符合条件的博士、硕士研究生购房补助采取网上申报方式进行。申领人登录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首页左下方“滨州市高层次人才服务”板块,通过“购房补助系统”申报(http://rs.binzhou.gov.cn/gcrc/class/index.php)。具体流程:企业注册→申领人注册→申领人申请企业审核→税收收入缴纳地县(市、区)人社部门审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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